Saturday, November 01, 2003

信義之星與開放空間

  星期一心血來潮去了<四四南村>,回家的路上經過<信義之心>--信義計畫區裡數一數二貴的房子,當初聽說光樣品屋就花了兩億元--。只見門口站了兩位面目猙獰的警衛,氣派的大門環抱中央的人行通道,我想除了住戶,根本不會有人想(敢)從中間走過去。正好又見到了有趣的告示牌:本社區中央之五公尺寬步道為台北市政府所有,任何人得自由通行。多事的我想把這塊荒謬的告示牌和人行步道拍下來,礙於門口那兩位彪形大漢,只好裝作沒事走過去。晃了半天,總算在馬路對面偷偷摸摸的拍了幾張人行步道的照片,可是告示牌怎麼辦呢?想了半天才發覺,步道的另一頭一定也有一樣的牌子吧。到了另一側,覺得真是很好笑,人行步道靠馬路那一邊弄得門禁森嚴的,怎麼信義國小這一側什麼人都沒有。拍了照,目的達成,突然傳來有人的聲音,似乎是發現我鬼鬼祟祟的東拍西拍,快快溜走,免得被當狗仔隊毒打一頓!

  回到正題,為什麼<信義之心>中間會有這麼大一條產權屬於市政府的人行步道呢?又為什麼已經搞得這麼門禁森嚴了,還要立個告示牌說:任何人得以通行?所以,我們到底可不可以走進去?當初信義計畫區裡規劃了許多的人行通道,有窄有寬,華納威秀的中庭就是一個例子。這個設計,其實還蠻不錯的,藉由步道構成的路網,行人可以遠離嘈雜的馬路邊,一樣可以很方便的到處走動。這些人行道有的是市政府出錢鋪的,有的我想應該是建商出錢和建築物一起施工,當然,建商必定是撈了一些好處才願意做這種事,而<信義之心>應該是後面那種。今天問題在於整個信義計畫區變得太高貴了,建商為了利潤,拼了命在這邊推出豪宅的案子。為了賺錢、爭氣派,基地要夠大,戶數要夠多,和最初信義計畫區作為中低密度的住宅區的目的已經差了十萬八千里。以<信義之心>為例,當初在規劃圖上人行步道的兩邊是不同的街廓,因為建商要取得更大得基地來蓋氣派的豪宅收購了整整有兩個街廓的土地,然後用盡了各種獎勵辦法取得更高的容積率。但是,這有一個根本上的矛盾:豪宅講究私密性與安全性,可是中間的人行步道既然是市府的財產,任何人當然都可以從中間走過去,那麼,哪來的私密和安全呢?然而,<信義之心>的建築設計,明顯的把那條人行通道當作中庭在用,根本不是為了行人。假使之前不是有人向市議員抗議<信義之心>的警衛不讓路人使用中間那條步道,我想一直到今天要是我們想走進那條步道的話,還是會被警衛給攔下來的。以往獎勵開放空間的作法所產生的許多開放空 間也有這種問題,建商為了取得更多的容積率增設了開放空間,這些開放空間往往出現在中庭,一點也不開放。若是開放給公眾使用,住戶擔心噪音與安全問題;若是不開放,既不合法又有失公理。建商又在哪呢?當初將開放空間設計在中庭裡,是否故意的將開放空間弄得不讓人接近?賺到了容積率的好處,留給住戶的是兩難的爛攤子?今天<信義之心>是因為目摽太大了,被人揭發出來,但開放空間被挪用的例子比比皆是,又有誰去注意過呢?據聞,住宅區已經不再獎勵開放空間了,然而,之前留下來的爛攤子又要誰來解決?

<改天應該在這邊辦路跑比賽的!>